南台湾强震 受灾户房贷利率减2码
▲左为金管会银行局局长詹庭祯、右为金管会主委王俪玲。(图/记者许雅绵摄)
2月6日南台湾发生强震,金管会15日表示,在受灾户房贷户属自用住宅购屋贷款房屋因震灾致不堪使用,经地方政府出具证明或金融机构调查属实,本息展延5年,展延期间以原贷利率减2码计息,挂帐至展延期间届满为止。
金管会15日邀集央行、财政部、内政部、台南市政府及金融机构等,研商0206震灾金融协助措施,决议结果包括受灾户向金融机构申请信用卡、存折、存单及相关凭证补发、支票挂失、印鉴变更等资料,免收手续费。
此外,受灾户房贷户属自用住宅购因震灾致不堪使用,经调查属实,本息展延5年,展延期间以原贷利率减2码计息,挂帐至展延期间届满为止,属前揭情形之外的购屋贷款,本息展延2年,展延期间以原贷利率减2码计息。
▼南台湾强震,房屋毁损严重。(图/记者李毓康摄)
以房屋为担保或其他担保贷款、债务协商债务部分,本息展延1年,展延期间以原贷利率减2码计息;信用卡及现金卡等无担保贷款,本息展延6个月,展延期间以原贷利率减半计息,挂帐至展延期间届满为止。
针对个人受灾户原自用住宅购屋贷款可否由金融机构予以承受,金管会指出,由银行基于协助受灾户立场,斟酌考量受灾户贷款情形处理。另外,各银行继续就伤亡名单比对是否为银行客户,于银行公会订定发布贷款展延相关措施前,各银行对受灾户既有贷款(包括信用卡款)暂缓催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