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瑶琪案根本是司法的「舔耳案」

涂醒哲

针对郭瑶琪交通部长检方起诉,一审审判无罪,竟然现在三审定谳要被关,以前一个同事身分来看,「打死我都不相信郭瑶琪会做这样子事情。」

检方所用的证据是某一个人所讲出来的话,但是这个人讲出来的话又颠三倒四,包括茶叶罐一个两个都讲不清楚,检方也没有查到所谓的两万美金,没有物证只有一个颠三倒四的人证,这样子就把郭瑶琪定罪,在马英九执政以后什么都是「假的」,连检调单位司法单位都沦为政治奴仆,特侦组变成马英九用来整肃异己东厂,甚至还窃听国会,像这样子的司法难怪人民不相信。

涂醒哲说,一个交通部长掌控多少权力,郭瑶琪从来都没有发生过贪污舞弊的事情,她会为了一个两万块美金去收贿,更不用讲说送钱的人竟然没有去标案子,那这个对价关系更不清楚,竟然只是凭一个人的说法说他有送(钱)硬要把他咬住咬死,这种情形跟那时候特侦组要去咬陈水扁总统那种情形也发生过。

从我的经验,这件事情非常像我以前所受到的「舔耳案」,舔耳案当时李庆安不是有一个人证?不是有一个郑先生?郑先生不是指证历历,咬得死死的,连我跟他对质的时候,郑先生还特别说他没有看错,绝对就是,还当着所有媒体前跟我说一人做事一人担,当时讲的信誓旦旦,如果不是我锲而不舍的查,只靠一个证人就把人咬死。

法官怎么会没有证据,只靠一个人的证词就把郭瑶琪判刑,如果李庆安是检察官或法官,那时候,我可能就要坐牢。令人纳闷的是法官为何不选择去相信郭瑶琪的证词,而是选择相信那个说词反复的证人,根据心证可以离谱到没有证据就判刑?

至少李庆安当时还制造了一个录音带佐证,李庆安还知道要有人证物证,这样都还是乌龙一场,那现在为何郭瑶琪的事件,就是郭瑶琪的问题呢?这个法官心能够安吗?他可以这样判决吗?这是一个非常离谱的事情,用我舔耳案的例子就知道,国民党在打击、打压异己是多么的阴狠。

作者涂醒哲,前卫生署长,舔耳案受害者。本文为网友投稿言论代表《ETtoday新闻云》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