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师环抱暴冲自闭儿致伤挨告 法官揪关键证据逆转判无罪

高雄市小三男童小志(化名)课堂上发脾气丢作业还企图攻击同学,女老师及时出手环抱控制反被咬伤,小志的妈妈发现儿子小腿都是伤,怒告女老师伤害,一审判女老师拘役65天。二审高雄高分院认定女老师采取的防卫手段和特教班老师相同,属正当防卫,逆转判女老师不罚定谳。(本报资料照片/袁庭尧高雄传真)

高雄市左营区某国小三年级、患有自闭症的小志(化名)因为跟不上课程焦虑,发脾气丢作业还企图攻击同学,女老师及时出手环抱控制反被咬伤。当晚小志的妈妈发现儿子小腿都是伤,认为女老师施暴,愤而提告,一审认为女老师暴力相向、判拘役65天。但二审高雄高分院查出,小志事发当天上午就暴冲,脚伤可能是自伤,女老师采取的防卫手段和特教班老师相同,属正当防卫,逆转判女老师不罚定谳。

2020年3月13日,小志在课堂上疑似情绪不佳,不但把考卷丢到地上采,交作业时还直接把作业本摔到女老师面前。女老师见状直接机会教育,故意把小志的作业本轻轻丢到旁边的桌上,小志当场不爽。女老师告诉他要「将心比心」,没想到小志反而恼羞成怒,回座位时竟然动手殴打同学。

女老师见状上前,一把抱住小志,还抓住小志双手。上半身遭控制的小志非但没有冷静,反而放声尖叫、一口咬住女老师手臂,还出脚猛踢女老师小腿。女老师为了不让小志乱踢,疑似也出脚反制,造成小志小腿瘀血、挫伤,左侧小腿还有开放性伤口。当天晚上,小志的妈妈替他洗澡,发现两脚都是伤,询问小志始末后,不满女老师动粗,立刻验伤报警提告。

女老师事后也对小志提告,案经高雄少家法院裁定不付审理。女老师辩称,当时对小志好言相劝,但小志竟迁怒同学,作势攻击,她才出手制止。因为小志不断猛踢她,她才会出脚绊住小志,并没有反踢小志。

小志的同学也作证,小志当时不听女老师的劝告恼羞成怒,回座位前突然揍了他一下,还想拿起笔跟尺攻击女老师,女老师抱住制止他。另一名同学也作证,小志也想拿簿子打他,女老师上前保护他们还被小志打,小志甚至踢女老师踢到鞋子飞出去。

一审法官不采信女老师说词,认为两人身高落差大,女老师只要抓住小志双手就好,根本不须出脚「牵制」。女老师身为课后安亲班教师,面对小志非理性攻击举动不用合法的方式处理,竟暴力相向,不算正当防卫,也在全班同学面前做了最不好的示范,犯后还否认犯行、态度不佳、未与小志妈妈和解。考量小志为自闭症儿童,女老师没前科纪录,判拘役65天,可易服社会劳动。

女老师不服上诉,强调自己取得课辅教师证照时,有关特教生的课程大约只有1、2个小时。案发当时小志一直往前要踢她的小腿,她试着制止却遭小志咬伤。为了不让小志一直踢她小腿,只有出脚阻挡,绝对没有蓄意踢伤小志。

二审高雄高分院审酌证人证词,认为根本没有积极证据证明女老师故意踢伤小志,但小志狂踹女老师无误,小志的脚伤也可能是自己失控时乱踢到一旁桌椅而自伤。法官另也查出,事发当天上午,小志在普通班国语课时因为跟不上课程进度就已失控,不断大力踢同学桌子,特教班老师抱住制止他却反遭头撞脚踢,这也可能是小志脚伤的来源。

法官认为,女老师接受身障学童教育训练时间有限,为了保护其他同学不受伤害才出手制止小志,方式也和特教班老师相同,整体属于正当防卫,也未防卫过当,判决不罚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