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识「国家保护动物」 男大生掏鸟窝抓16只鸟被判10年半

▲被掏出来的燕隼雏鸟胎毛还没褪光。(图/北京青年报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河南一名男大生发现村外鸟窝,将12只小鸟窝里掏出来,养一段时间后上网贩卖,又再去掏4只,结果执法人员上门,将他们逮捕。原来这些鸟是燕隼,中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他犯了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刑10年半。

根据《郑州晚报》报导,郑州一所职业学院21岁学生小闫去年暑假回家辉县高庄乡土楼村,意外发现村外树林里有鸟窝,于是与朋友小王梯子攀爬上去掏了12只小鸟,带回家饲养。饲养过程中,有一只小鸟逃跑,一只死亡。

闫将鸟照片上传到朋友圈和QQ群,有网友与他取得联系,说愿意购买。他以800元(人民币,下同)7只的价格卖给郑州一位买家,280元2只的价格卖给洛阳一位买家,还有一只卖给了辉县的买家。

小闫与小王后来又发现一个鸟窝,再掏了4只鸟,但辉县市森林公安局人员找上门,隔天他们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日被逮捕。经权威部门鉴定,小闫与小王掏的鸟是燕隼,中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以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小闫有期徒刑10年半,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小王有期徒刑10年,并分别处罚金1万元和5000元。

▲小闫大学还没毕业就被判刑10年。(图/北京青年报)

小闫提出上诉,理由是不知道猎捕的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新乡市中院没采信,二审维持原判。根据裁定书,「经查闫某在公安阶段对其主观上明知的事实曾有过稳定供述,且该供述能够与闫某本人在百度贴吧上发布的关于买卖鹰隼的相关信息予以印证,足以认定。」

小闫父亲接受《北京青年报》访问时说儿子自小就喜欢养一些小动物,鸽子蝎子什么的都养过,「养鸽子那时候是别人送的,他一直养得很精心。暑假的时候他也抓过蝎子,然后拿出去来卖,农村里这些东西很多的。」

其实小闫还有半年就毕业,可以找份工作,赚钱给8岁的妹妹买她想要的东西,父母也能缓一口气,但没想到这一切被16只鸟彻底改变。小闫父亲指出,他都不知道儿子掏出来的这些鸟到底是什么东西,直到执法人员来抓儿子时,才知道是保护级动物。

小闫父亲还说,儿子也不知道,「他掏出来的都是幼鸟,哪能看得出来是什么鸟,农村的鸟很多,谁知道哪个是保护动物啊。」

小闫家人透露,已经帮孩子请了律师,希望能启动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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