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环保志工船舶遭纵火案 地检署侦结起诉
澎湖环保志工「金合全66号」船舶纵火案,地检署侦结起诉。(消防局提供/陈可文澎湖传真)
澎湖县环保志工陈尽川所有的「金合全66号」船舶于去年10月间遭纵火烧毁,全案澎湖地检署11日侦查终结,许嫌等6人共同涉犯放火烧毁他人所有物罪嫌提起公诉。
检方指出,被害人陈尽川为从事海洋生态保育志工,协助执法单位为情资预警、巡逻埋伏或协力出海,却因此招致两名许姓嫌犯等渔民心生不满。
嫌犯为避免非法捕捞行为持续遭监控取缔,竟共同谋议以集资方式雇人烧毁陈尽川的「金合全66号」,教训被害人使其无船可用。
许嫌邀集郭嫌、陈嫌、蔡嫌等人共谋放火烧船计划,109年10月16日凌晨1时许,驾车前往「金合全66号」船舶所在位置,将破布置于船艏甲板处,泼洒汽油烧船,同日凌晨2时32分许,民众发现报警,幸扑灭火势。
警方迅速破案,许嫌2人集资雇凶纵火,于事后勾串证人、湮灭证据,且到案后均否认犯行、毫无悔意,更拒绝供出其他幕后金主,建请法院从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