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扬大火酿10死! 屏检侦结董事长等6人遭起诉

明扬大火酿10死,屏检侦结,董事长等6人遭起诉。(本报资料照片)

去年九月,明扬国际科技公司屏东工厂一场大火,造成包括4名消防弟兄共10人死亡、逾百人受伤,屏东地检署历经4个多月侦办,依一般过失致死等罪嫌起诉明扬董事长刘安晧、总经理吕英诚共6人,另也针对公司法人部分起诉。屏检指出,30日上午将举行记者会对外说明。

明扬公司去年9月22日爆炸起火,造成4名消防员及6名员工死亡、逾百人轻重伤;屏县府明确掌握到明扬有3大严重违法事实,首先是明扬厂内存放公共危险物品超过管制数量,明扬属于丁类中度危险场所,依申请规定只能储存100公斤过氧化物,但依据事证显示,厂内竟储存3000公斤,超过管制量30倍。

加上依规定储存仓库应为独立建筑物,但厂区1楼是仓库、2楼是作业空间,明显违反规定。

再者,案发当时,消防员传回资料只有1份 安全资料表,上面仅记载有机过氧化物D型,直到后续调查时,业者才又提供另2份安全资料表,显示厂内还有有机过氧化物F型,因此认 定业者未提供完整相关抢救必要资讯。最后,就是业者逾时通报,都是酿灾的原因。县府共计重罚业者新台币240万元。

罹难消防员家属表示,如果工厂违法违规确定,希望除依现有法令外、甚至可加重惩罚,以避免之后有类似事情发生。更强调,超标超违规放置危险物品,这是很不应该的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