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协助厂商作假帐「短报超过3亿」!清心董事长等6人遭起诉

记者黄子倩林昱萱/高雄报导

知名手摇饮清心福全日前爆出疑似帮提供饮料杯的厂商大隆保丽龙公司制作假帐,4年多来让大隆短报回收清除处理费超过3亿,而清心也短报营利所得税4千多万元。对此,高雄地检署调查之后,依诈欺罪将清心董事长、大隆厂商起诉。

▲清心福全董事长遭起诉。(图/资料照/记者郭世贤翻摄)

起诉指出,大隆保利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制造之「发泡PS」(EPS)材质保利龙冷饮杯及「PP」材质冷饮杯,均属废弃物清理法列管应回收清除物品,身为责任业者,大隆公司本应据实申报营业量(即销售量),据此缴纳回收清除处理费,但却因不堪负荷逐年调升之杯品回收处理费用,与其客户清心福全股份有限公司就杯品重新议价未果后,庄姓大隆集团实际负责人赖姓会计课长、庄姓登记负责人兼财务长,遂于民国105年1月前某日,与赵姓清心福全集团实际负责人、李姓财务部经理戴姓副总经理共同谋议由大隆公司以短报冷饮杯营业量之方式逃漏回收清除处理费,借此降低其生产制造成本,并使清心福全公司得以低价持续采购杯品。

自105年1月起至109年4月,大隆公司仅申报实际生产制造杯品营业量中不到20%之营业量,其余部分先以代工生产「非列管责任物」之「代工费」名义,虚开不实发票予同集团所属3家公司,再由彼3家公司开立销售销货发票予清心福全公司及其他业者;而因彼3家公司非属应回收清除物品之责任业者,毋须提供查核帐证,行政院环境保护署无从稽查而陷于错误,乃以大隆公司短报之营业量作为核算回收清除处理费之基准,大隆公司因此诈得短报回收清除处理费之不法利益高达3亿5,555万8,653元。

此外,清心福全公司向大隆公司购入冷饮杯品后,会再转售予旗下多达900余家之加盟店,进出货价格有别,买卖间尚有价差可图。然清心福全公司无意就此转售所得缴纳税捐,大隆公司遂就其销售冷饮杯品之8成销售额,以同集团所属公司名义虚开与清心福全公司转售价相同金额之发票,帮助隐匿清心福全公司先向大隆公司购入冷饮杯品,再转售旗下加盟店之交易过程及销售所得,以此「跳开发票」申报不实销售额之诈术,自105年1月至109年4月间,帮助清心福全公司逃漏净营业税额及营利事业所得税额计达4,764万6,904元。

侦查终结后,检察官认定相关公司负责人、副总经理、主办会计等被告6人,涉犯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得利、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填制不实会计凭证商业负责人为纳税义务人以诈术逃漏税捐、帮助逃漏税捐等罪嫌,于近日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在押之李姓被告移审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