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瀑布山洪酿5死 屏检侦结:无应负刑事责任之人

飞龙瀑布5死案侦结,屏检:无应负刑事责任之人。(资料照)

屏东雾台乡飞龙瀑布今年5月间发生因雨溪水暴涨,造成5人死亡案件,屏东地检署检察官认定陈男、彭女、黄男、陈女及萧男等5人死亡均为意外,家属对死因均无意见,全案无他杀嫌疑,亦无应对死亡结果应负刑事责任之人,全案侦结。

屏检调查发现,此次「飞龙瀑布溪降活动」参与成员中部分早已相识,并曾结伴从事溪降活动,因此由一人于社群网站脸书开启活动页,另在通讯软体LINE成立群组,以便参与成员间彼此联系。

其中有人提出活动计划供成员参考并讨论行程细节,但所有成员均有编辑修改权限,且成员是各别自费参加,彼此间属于自主同好一起参加活动,并无领队及向导职务分工,非属营利行为。

溪降成员纯为结伴出游,并非营利带团活动,且溪降活动危险性不亚于登山、潜水等活动,为完成这危险性较高的活动,共同参与同伴必须彼此信赖、互助、照顾,以排除难以预测种种风险,形成法律上所称「危险共同体」。

检察官搜证及征询专业人员调查结果,溪降活动的计划内容,就活动天侯、路线、个人装备、公装、技术装备等分配等规画及动线均缜密,且参与成员多为具经验或专业人员。另交通部中央气象局于5月19日下午5时许发布屏东山区大雨特报。

而此溪降活动成员出发前是20日3时20分许,即解除大雨特报,随后又于5月20日下午2时30分许发布屏东山区大雨特报、同日下午3时28分许至4时许30分许发布雾台乡大雷雨即时讯息,但活动成员早已抵达案发地点而猝不及防。

况且,活动计划书中于出发前使用山友惯用的APP「Windy」中「METEOBLUE」模式,预测活动当天降雨机率为0,讵当天在事故发生地点气象局佳暮村测站于下午2时40分许至3时40分许间竟降雨达102亳米,认天侯变化无常,而气象预报本无法于事前完美预测及充分掌握,无事先防止结果发生的可能。

由于本件溪降成员间虽互具保证人地位,且事前计划、分工规画及参与者能力均属完善,难认有应注意未注意之处,无奈天候变化远超乎预期,溪降过程突遇暴雨猛流,造成5名死者均因溺水导致呼吸衰竭而死亡,其他生还者于过程中亦已尽力抢救遇难成员,因此认定5人死亡是因意外,并无其他应负刑事责任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