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修刑法规范未成年人 满12岁犯杀人罪应负刑事责任

大陆通过修法,未成年人犯下重罪将被追究刑责。(图/CFP)

记者蔡绍坚综合报导

大陆近年发生多起未成年人杀害他人的案件,但却因法律保护未成年人,未被追究刑责,引起相关修法讨论。大陆人大常委会26日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规定满12周岁者,犯下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负刑事责任。

根据修法内容,除了年满12周岁者,年满14周岁者,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及投放危险物质等罪,应负刑事责任。

年满16周岁者,犯罪要承担刑责,未满18岁者,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另外,修法内容也提到,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者,责令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大连去年曾发生13岁男孩杀害女童案,犯案者因未成年不被追究刑责。(图/翻摄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