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厕所性侵8岁女童 犯罪少年未满14岁无刑责

8岁女童在公园厕所遭到1名13岁陈姓少年性侵。(图/AI生成)

大陆广东省1名8岁女童,2月26日在公园厕所遭到1名13岁陈姓少年性侵,女童家长得知后立即报警,但由于少年未满14岁,警方不予立案,如今他已完全脱身返回学校上课。

综合陆媒报导,女童的家属指控,女童于2月26日下午在公园的厕所内被陈姓少年性侵,父母当天就向警方报案。家属指出,昨(18)日接获警方通知,因为陈姓少年未满14岁,无法追究刑责,不予立案。

女童父母不满,又向多个部门投诉此事,但至目前为止,地方政府与警方都不愿意回应。至于犯案的陈姓少年,案发后一度被停课,但目前已返回学校继续上学。不过也有网友质疑「父母无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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