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外企手法规避审查 新竹地检署侦结起诉「侨外资」

新竹地检署。(罗浚滨摄)

新竹地检署5月间侦办大陆深圳1家电子公司以「伪外企」手法,以「侨外资」名义由人头担任负责人,在台元科技园区设立1家科技公司,从事研发与扩展业务等工作,23日侦查终结,依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将丁姓等5名被告提起公诉。

检方调查,深圳1家电子公司为规避台湾对中资企业审查,采取「伪外企」手法,以「侨外资」名义,由外籍人士做人头担任公司负责人,在台元科技园区内设立公司,以高薪利诱从事宽频接入终端、无线通讯及可穿戴式产品等研发人才,并涉嫌将研发成果回流大陆。

检方在5月间指挥调查站人员搜索查扣相关证物,传唤相关嫌疑人和证人近20人到案说明,认为被告丁男、萧男、林男等人犯罪嫌疑重大,但无羁押必要,各谕知以10到20万元不等交保。

检方23日侦查终结,认丁男等5名被告涉嫌自2016年9月2日起,接受大陆深圳某电子公司挹注资金5亿5817万余元,伪以「侨外资」在台元科技园区内设立登记1家科技公司,涉嫌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40条之1规定,应依同条例第93条之2第1项论处,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