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3消防员购食绿蠵龟 检侦结起诉

澎湖消防吉贝分队消防小队长王明贤、程荣俊陈福荣渔民胡振哲等人,涉嫌贩售、购买绿蠵龟宰杀食用,澎湖地检署检察官林濬程今天侦结,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起诉。

澎湖地检署在起诉书指出,被告王明贤是消防局吉贝分队小队长,程荣俊、陈福荣2人则为消防员,基于共同犯意联络,在今年5月初,与渔民胡振哲联系,以每只新台币3000元代价购买绿蠵龟,并协助宰杀后再运送给王等人熟煮食用。

胡振哲5月底在澎湖跨海大桥海域发现有绿蠵龟在海面换气时,以鱼叉捕获3只,其中1只放回大海,另2只宰杀后,6月2日与王明贤等人联系以纸箱盛装,借由交通船送至吉贝码头,再由陈福荣前往载回分队后方空地,准备退冰后再细部肢解,择期熟煮食用,被路过民众发现,上传网路,由检察官指挥警方侦办,循线传唤王等人到案,并扣有绿蠵龟等物品

澎湖吉贝消防分队3名消防队员胡俊哲订购绿蠵龟,其中陈福荣及胡振哲坦承犯行,分别被裁定以10万元、5000元交保,至于吉贝分队小队长王明贤与队员程荣俊因否认犯行,遭收押禁见,直至7月6日,检察官林濬程已详加调查,无勾串之虞,谕知20万元及15万元交保,并在交保后于7月22日复职,改调湖西西屿分队服务中。

林濬程对王明贤等3名消防队员均有犯意联络、行为分担,系属共同正犯,进而触犯数罪名,为想像竞合关系依法从重以野生动物保育法购买野生动物罪论处,未来将面临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并科罚金30万以上至150万元以下罚金。

不过,陈福荣到案坦承,态度尚可,检方建请处适当之刑。胡振哲犯后对案情均予坦承不讳,态度良好,并协助追查,检方吁请从轻量刑。105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