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鹏入监拖拖拉拉 律师:若是癌症或植物人…
前民进党立委高志鹏,被控贪污罪判刑4年6月定谳,新北地检署今天(10日)上午传唤他发监执行,但高志鹏在发监前再「出招」,于1月8日二度递状向台北地检署声请延缓至15日执行,并呈报助理位于台北市的住居所,提供北检执行。尽管高志鹏使出「拖字诀」,但调查官下午直奔高志鹏三重住处押人,目前暂押在土城看守所,预计下周送宜兰监狱。
律师林智群在脸书发文表示,每个被告碰到执行都一样,都希望能拖就拖,也会提出一堆不是理由的理由。不过根据他的经验,除非有一堆疾病(心血管疾病+糖尿病+蜂窝性组织炎尤佳)或怀孕,不然地检署通常不会准。
所谓一堆疾病也不是「阿狗阿猫的病」就可以,如果是癌症或变植物人(这个算心神丧失)」是比较会被接受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67条:
「受徒刑或拘役之谕知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依检察官之指挥,于其痊愈或该事故消灭前,停止执行:一、心神丧失者。二、怀胎五月以上者。三、生产未满二月者。四、现罹疾病,恐因执行而不能保其生命者。」
林智群并说,根据以往法院判决,以下疾病都曾被打回票:
1.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2.心肌梗塞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