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用药订定标准推拖拉 监委纠正农委会

记者周佩虹台北报导

市售畜禽肉品多次抽验传出药物不法残留,但是农委会没有依照机制先提供科学资料卫生署,来订定动物用药标准,还把责任推给卫生署,监察委员程仁宏杨美铃经过调查,提案纠正农委会。

▼市售畜禽肉药物残留量标准,农委会卸责遭纠正。(资料画面东森新闻提供)

程仁宏表示,农委会在100年5月接获台湾电动屠宰工业同业公会意见表达,认为现行法令没有订定脱氧羟四环霉素(抗生素)残留标准,造成市售农产品多次因为微量残留而不合格,希望政府尽速订定药物残留标准。

而依照规定,农委会如果认为需要修正食品的药物残留标准,应该先把药物药理、残留试验等相关科学资料送给卫生署,让卫生署审视、评估国人饮食型态,进而制定残留标准。

但是经过监委调查,农委会并没有依照这样的流程规定,反而声称,台湾首次核准脱氧羟四环霉素作为动物用药是民国67年,年代久远,当时技术资料已远不可考,希望卫生署参采国外管理标准或订定暂行基准

农委会还以订定进口美国牛肉含莱克多巴胺之残留容许量为例,认为卫生署也是自行搜集国外相关资料,并由食药局食品卫生安全与营养咨议会委员审议后订定,并不全然靠农政机关的技术资料。

监委认为,农委会没有积极思考补正资料,而是要求卫生署比照国外管理标准,简化现行流程,要卫生署采行临时管理基准、及不予处分消极配套措施意图「转嫁产业诉求压力给其他机关」,罔顾国人健康权益,确有违失,所以提案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