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钠盐辐射量偏高 监委纠正卫福部、食药署

监委调查发现,卫福部食药署罔顾身为食品安全主管机关的法定权责,竟将食盐中人为添加天然放射性物质管理责任推诿塞责给原能会,显有不当。同时,食药署在知悉食盐添加物含钾-40辐射量偏高事件后,未就原能会回函所提3项具体建议事项(研议增加放射性核种相关标示或警示文字、厘清人为添加钾-40于食盐中之正当性、采合理抑低辐射剂量原则进行适当干预措施),尽速行文转知台盐公司要求其改善,虚耗延宕时程长达9个多月;也未依法进行必要的健康风险评估作业,以利订定有效食安管理措施,有消极不作为之怠失。

调查委员指出,食药署漠视「健康食品管理法」立法意旨,一再表示「健康的食品」并非「健康食品」,跳脱消费者对产品名称通常的理解认知,就市面上食品名称明确标示「健康」2字的非认证健康食品,却做偏袒厂商之有利解释,显未善尽替全民把关职责,洵有未当。

监委也表示,食药署应积极研订有关食品中人为添加之天然放射性核种含量限值管制标准,并尽速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2条将人为添加之天然放射性物质列入相关标示事项,维护国民健康,并确保消费者追求安全及知情权、选择权等基本权利。

调查报告也指出,经济部应遵照「经济部所属事业民营化后公股股权管理要点」规定,督促公股代表要求台盐公司切实检讨改善,以善尽企业社会责任与义务,并确保其产品之品质及安全来维护国民健康。原能会也应持续追踪访查台盐公司通霄厂工作场所辐射曝露状况,并提供必要辅导协助措施,必免该厂员工遭受职场额外增加的辐射曝露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