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狼猥褻同居女友女兒385次又性侵 法院重判16年7月

新北市谢姓男子与育有2名年幼女儿的女友同居,竟暗藏狼心,1年多来,以一天一次频率强行猥亵大女儿,多达385次,还曾口交性侵5次,另以「爱的小手」两度打伤女友小女儿,新北地院日前依强制猥亵、强制性交、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等罪,判刑16年7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谢姓男子与育有未满12岁及年仅3岁 2个女儿的女友同居在新北市,谢男自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为满足个人性欲,以每天一次频率,抚摸女友的大女儿胸部及下体加以猥亵,前后多达385次,且2022年9月至2023年1月,以每月一次频率,强迫女友的大女儿为其口交。

谢男恶劣行径也伸到女友小女儿身上,2023年6月初,先持「爱的小手」殴打四肢、背部及臀部;同年6月底,又持木制抓耙子打女友小女儿头部,导致有双侧面部和头皮软组织血肿、右侧结膜下出血、正球性贫血等伤害。

新北地院考量谢男均坦承犯行,但罪行重大。日前依强制猥亵、强制性交、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等罪,判刑16年7月,可上诉。

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