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天然气公司736万 前国防部常次孙玦新中将二审判决出炉

涉侵占天然气公司736万!前国防部常次孙玦新中将二审判刑2年,缓刑5年。(中时资料库)

前国防部常务次长孙玦新中将退役后由退辅会派往欣桃天然气公司担任董事长,在2013年至2017年间为增加所得支领报酬及规避查缉,指示下属购买邮政礼券交付他使用,侵占欣桃公司资产736万元,一审依违反证交法背信罪判刑4年,二审考量他已与欣桃公司达成和解并分别返还犯罪不法所得、所支领之奖金,改判判刑2年,缓刑5年。可上诉。

邱希庚2007年起至2017年间,欣桃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之常务董事兼总经理,宋瑞莲是会计组组长,与董事长孙玦新及财务经理郭金凤规避孙玦新应将超领之薪资及奖金解缴退辅会安置基金之规定,指示郭、宋加以配合诈领奖金。

高院斥责邱希庚为欣桃公司负责人,宋瑞莲担任欣桃公司财务主管之重要职分,竟牺牲欣桃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以谋自己或他人私利而为本案犯行,使欣桃公司蒙受损害或损失,实不应轻纵。

高院惟考量邱希庚坦承犯行,并与欣桃公司达成和解并分别缴交犯罪不法所得,态度尚佳,而宋瑞莲对于客观事实亦不争执,尚显现反省自身行为错误之态度等一切情状,将邱依违反证交法的背信罪判刑2年,缓刑5年,宋判刑1年8月,缓刑5年。

高院指出,孙玦新犯行固然行止错谬,惟斯时系因军旅生涯将军退休,经行政院国军退辅会派任至欣桃公司任职,一时基于该公司往例既存有违规增加管理阶层人员所得支领报酬之恶习,在邱希庚之操作下,处于违法意识相对薄弱之心态下应允配合而为本件犯行,判刑2年,缓刑5年。郭金凤判刑1年8月,缓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