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秋兴前机要告黄国昌假爆料 二审判决出炉

高雄县长杨秋兴机要秘书主民2018年控告时代力量前立委黄国昌高雄市议员黄捷林于凯等人毁谤,民事部分遭高雄高分院驳回,仍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时代力量前立委黄国昌2018年底率高雄市议员黄捷、林于凯爆料,前高雄县长杨秋兴机要秘书袁主民女友谢蕙宇违法转租台糖地牟暴利上百万元,遭袁主民提告求偿100万元。一审高雄地院驳回袁主民告诉,袁不服上诉,二审高雄高分院2日宣判仍将上诉驳回,可上诉。

黄国昌前年12月4日开记者会,并挂着写有「只要后台够硬有力,就可拿公地牟取暴利」字样布条指控袁主民透过人头吴国勇承租凤山的一块台糖土地,并透过关系取得建照、使用执照后转租经营小吃店牟利上百万元。

记者会当天下午,袁主民极为不满,前往高雄地检署递状提告黄国昌、黄捷、林于凯等人涉及诽谤,质疑黄国昌爆料是为了打击杨秋兴,但他强调,「完全不认识吴国勇」,并说该块地承租人是吴,与他完全无关,双方也位有金钱上的往来,否认私相授受。

袁主民认为名誉受到损害,除了提告刑事诽谤罪之外,也对黄国昌等人提出100万元的民事求偿,并要求他们登报道歉。刑事诽谤部分,雄检今年2月处分不起诉。

民事赔偿部分,一审法官认为,吴国勇2005年向台糖公司承租该块地,申请做室内球馆贩卖部,获高雄县政府核发建照及使用执照,但该建物实际上却是供KTV及小吃店使用,确实与核准的使用执照不符,土地确实有违法使用。

一审法官指出,黄国昌等人合理怀疑是争土地的承租涉有违法情事,属于意见表达的范畴言论与公共利有无关,属于可受公评之事,且有进行合理查证行为,认定袁主民请求无理由,应予驳回。

袁主民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但二审高雄高分院2日判决出炉,仍然驳回袁主民提出的上诉,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