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300万侵占736万!国防部前次长孙玦新与欣桃和解 获缓刑

▲前国防部常务次长孙玦新,退役后于2013年11月到欣桃天然气公司担任董事长,年薪约300多万。(图/翻摄欣桃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脸书)

文/中央社

欣桃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长孙玦新涉侵占欣桃资产新台币736万元,一审判刑4年。高院考量,本件已与欣桃公司和解并返还不法所得,4日改判孙玦新2年徒刑,缓刑5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曾任国防部常务次长的孙玦新,退役后在退辅会转投资事业欣桃天然气公司担任董事长,与前常务董事兼总经理邱希庚等人,明知「员工绩效奖金发给办法」对象仅适用职员等,并无任何授权董事长及总经理以其他方式自行增加报酬的相关决议。

孙玦新与邱希庚于民国103年至106年期间,为求增加报酬,以及规避孙玦新应将超领的薪资及奖金解缴退辅会安置基金,指示下属上签呈发放「公关费」,或购买邮政礼券交付,或以「交际费」、「其他费用」等不实项目填入做为会计凭证使用的转帐传票,并计入帐册以核销。

一审桃园地方法院依证券交易法背信罪判处孙玦新4年徒刑,认罪的邱希庚判刑2年并缓刑5年,同案被告郭金凤1年10月及宋瑞莲1年8月。

案经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二审认为,邱希庚为欣桃公司负责人,宋瑞莲为财务主管,牺牲欣桃公司及股东利益,使欣桃公司蒙受损失,实不应轻纵。

高院考量,邱希庚坦承犯行,并与欣桃公司达成和解并分别缴交不法所得,态度尚佳,而宋瑞莲对于客观事实也不争执,有反省自身行为错误的态度,依证交法背信罪判邱希庚2年徒刑,缓刑5年;宋女判刑1年8月,缓刑5年。

二审审酌,孙玦新犯行固然错谬,但考量他当时因军旅生涯将军退休,经行政院国军退辅会派至欣桃公司任职,一时基于该公司既存违规增加管理阶层人员报酬的恶习,在邱希庚操作下,处于违法意识相对薄弱的心态下应允配合,判刑2年,缓刑5年。财务经理郭金凤判刑1年8月,缓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