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度侵占台北律师公会近3000万 神鬼女会计一审再判4年
台北地方法院。(图本报资料照)
曾担任台北律师公会会计的李雪琴,被控2013年到2020年侵吞公会公款6098万元,最高法院重判她7年徒刑。律师公会继续查帐,发现她自2009至2012年4年也暗杠2900多万元,二度提告,台北地检署再依业务侵占罪起诉李女。台北地院今(28)日宣判,李女认罪,法官5罪判她应执行有期徒刑4年。可上诉。
被称为「神鬼女会计」的李女,被控1998年11月10日至2021年1月13日担任台北律师公会秘书处会计人员,负责会计帐务及款项存取、拨付等业务,并保管新光银行、富邦银行存折。
但她在2013至2020年间,明知公会无资金调拨的需求,竟然自公会主要收入帐户提领款项后,以未入帐、短存或重复提领等方式,侵占6000多万元。
她再利用各年度结帐时,修改电脑系统会计分录,使帐列存款余额与实际存款余额接近或一致,再予列印制作不实年报,并提交理监事、年度大会审核,借此掩饰挪用公款。
台北地院一审判李女徒刑4年,但台湾高等法院认为,李女犯罪期间长达8年,侵占金额尚有5458万7263元未归还,一审判刑过轻,改判7年有期徒刑。虽然李女未上诉,但检方仍上诉,最高法院认为原审量刑无不当,驳回上诉定谳。目前李女已发监执行。
台北律师公会陆续清查李女经手帐目,又发现她侵占公款情事,并提出告诉。检察官查出,李女涉嫌于2009年侵占台北律师公会830万7068元、2010年侵占738万4830元、2011年侵占784万6979元、2012年侵占558万4111元,共侵占2912万2988元,再依业务侵占等罪起诉她。李女任职律师公会11年期间,共计侵占9000多万元。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