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翁掏鸟猥亵11岁女童 还拿500元:妳要跟我那个才能给你

老翁下体,想要跟女童性交易。(图/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一名68岁廖姓老翁遇到11岁国小女童,竟假好心说「妳需不需要帮忙」,就把人拉回家脱衣猥亵,还掏出下体、拿500元引诱对方性交易,遭到拒绝他又呛「你不要就滚!」事情曝光后被依加重强制猥亵罪,判刑2年,可上诉。

据判决书,廖翁去年4月在板桥住处遇到走路学校功课的女童,便问「妳需不需要帮忙,我可以去妳家帮妳」,接着就拉着女童的手带回自己家,在床边架子上放了500元后,就把女童推倒在床上,强行脱去女童上衣,一边抚摸女童胸部肚脐,一边褪去自己的裤子裸露生殖器,恶问「妳要跟我那个,我才能给你500元」,但是遭到拒绝,女童也趁机逃跑。

女童后来把事情告诉安亲班同学老师,指称「路上遇到怪叔叔小弟弟」,刚差点被「那个」了,老师便立即告知女童母报警处理,因此让色翁被起诉。

法院审理时,廖翁坦承有把女童带回住处房间,并拿出500元、露下体给女童看,但否认有进行猥亵女童,但因为被害人供词前后一致,谈及此事也当庭啜泣,加上2人素不相识,没有诬陷动机、未达成和解等因素,将他判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