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发「更爱妹妹妳脱光」简讯超咸湿!色保全猥亵11岁女童惨了

郭姓保全透过交友软体结识年仅11岁的女童,竟心生歹念,诱导女童拍摄胸部及下体猥亵照片。(示意图 / shutterstock)

一名郭姓保全透过交友软体结识年仅11岁的女童,竟心生歹念,诱导女童拍摄胸部及下体猥亵照片,事后甚至以「照片想被我外流」为由,强迫女童拍下更多的私密照片。新北地院审理,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等罪,判处郭男9年3月徒刑。可上诉。

检警调查,郭姓保全于2023年2月透过交友软体解释该名年仅11岁的女童,并不断传送简讯:「想看身体」、「妹妹脱光叔叔会更爱你」等语,以此诱导涉世未深的女童,拍摄4张坦露胸部及下体的私密照片。

事后,女童一度与郭男失去联系,未料他仍不死心,仍继续传讯骚扰对方:「小笨蛋,都露脸了,照片想被我外流?」、「有脸照,你会出名喔」、「现在听我的指令,去厕所」。女童不知所措,最终被迫自拍4张猥亵照,以及自慰猥亵影片共计12则;由于后来女童已不堪其扰,最终报案处理,郭男恶行因此曝光。

新北地院审理,郭男犯罪手段恶劣,犯罪情节严重,并导致受害女童长期笼罩于恐惧之中,身心备受影响,审酌其事后坦承犯行,态度尚可,另衡量郭男未与受害女童之家长达成和解,最终判处9年3月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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