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男2度熊抱17岁女同事摸胸猥亵 店长反求情:别让他坐牢

实习男2度熊抱17岁女同事摸胸猥亵,店长反求情:别让他坐牢。(示意图/Shutterstock)

一名男子阿勇(化名)与17岁少女阿香(化名)是同所学校建教合作学生,并在某餐厅一起实习,不料,阿勇在今年5月间2度趁无人之际,在后场及厕所从后环抱阿香并抚摸其腹部、胸部,事后阿香不堪受辱告知店长事件才曝光。法官审理时,女店长表示阿勇「他还年轻,希望给他一个机会,不要让他坐牢」,法官依2个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猥亵罪,判处阿勇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

据判决书指出,阿勇与阿香均为同一所学校之建教合作学生,并在某餐饮店一起实习、工作。阿勇在今年5月19日下午2时许,见阿香独自在餐厅后场从事清洁工作,趁无人注意之际,伸出双手从阿香身后环抱她,并抚摸她的腹部、胸部;3天后,阿勇又在晚间7时30分许,见她独自在厕所从事清洁工作时,趁无人注意之际亦跟着进入厕所,伸手将阿香身上CALL机关闭后,再度环抱她,并抚摸腹部、胸部,事后阿香不堪受辱告知该店女店长,经店长通报校方事件才曝光。

全案审理时,阿勇均坦承不讳,法官勘验监视器画面截图、2人通讯软体LINE对话纪录截图等证据,又审诸阿香在过程中感到害怕、惊吓,可认阿香对其所为感到嫌恶,依一般社会通念,阿勇之举自合于刑法所称之猥亵行为。

法官审酌阿勇仅为满足个人性欲而犯行,戕害阿香身心人格之健全发展、性自主决定权,造成其难以磨灭之伤害,实不可取;然考量其坦承犯行,并与阿香达成调解、赔偿,而女店长也陈称「愿意原谅他,考量他还年轻,希望给他一个机会,不要让他坐牢」等语,因此法官依2个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猥亵罪,判处阿勇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但须提供50小时义务劳务,及接受法治教育4场,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