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猥亵犯!南投父母「保释金砍半」降至3万 律师揭2大可能

男子被控猥亵女童。(图/记者白珈阳翻摄)

记者蔡仪洁综合报导

南投日前有一名5岁女童遭60岁李姓男子猥亵,家长气得动用私刑将人打到伤重不治。女童父母随后各以1.5万元交保,这在律师林柏宏看来,触犯3种罪嫌交保金额却很低,可能的情况检方相信死者有猥亵女童的可能,或死者外表伤势看起来没有那么严重。

李男遭到女童的家属殴打,伤重不治身亡。(图/记者白珈阳摄)

据《自由时报》报导,林柏宏指出,若死者的伤势集中在头部,即涉及杀人之故意,依刑法第273条规定,「当场激于义愤而杀人者,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倘若没有杀人故意,以伤害致死罪名定罪,则依刑法第57条规定,审酌犯罪动机目的或犯罪时所受之刺激,可为科刑轻重之标准

实际上,法官审理时,会考量重情轻,则可用刑法第59条「犯罪之情状显可悯恕,认科以最低度刑仍嫌过重者,得酌量减轻其刑」。刑法上的杀人罪,依刑法第271条第一项规定,最重本刑是死刑,最轻本刑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事发当天,李男与朋友到KTV唱歌,疑似酒后到厕所猥亵女童,引起女童家属的不满,当场遭到殴打,尽管被送往医院抢救,依然伤重不治身亡。对此,男子的家属事后喊冤,是女童自己跟在男子身边的,男子不可能猥亵。

南投地检署讯后,原先谕令女童的父母3万元交保候传,但因2人筹不足保释金,降保为1.5万元,目前女童的父母皆已离去,详情仍在进一步侦办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