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勒索林志玲师妹千万遭押 彭伟明还是《艋舺》演员

36岁的彭伟明除犯下本月3日在台中市滥射62枪外,还曾以裸照向林志玲师妹勒索千万元未遂。(陈世宗摄)

彭伟明自首后,交出他犯案的改造枪枝。(警方提供/陈世宗台中传真)

36岁的彭伟明除犯下本月3日在台中市滥射62枪外,2020年3月从共犯阿六手中有支手机,里面有艺人林志玲的某位师妹与前男友性爱私密影片,他以此勒索1200万元;去年6月被逮捕后,羁押至去年10月才停止羁押,一、二审都依恐吓取财未遂罪判刑10月,还曾担任过《艋舺》的临时演员

警方指出,名模林志玲在凯渥经纪公司时有名师妹,去年4月搭计程车时,遗失1支iPhone X手机;当时不以为意没报案,直接换手机;存在遗失手机里的多张自拍裸照成为她的梦靥,彭男要求她付1000万元,后提高到1200万元,或先给付300万元,否则要把性爱影像,交给媒体记者或上传色情网站女模吓得报警并与彭男周旋

当时女模表示没那么多钱,彭男为施压,还根据她的脸书资讯,将她的日常生活和工作状态整理得巨细靡遗,然后传给她。双方周旋期间,检警透过手机门号先找到一名廖姓男子,但发现恐吓女模的不是廖男,而是廖男的朋友彭伟明,警方随即循线逮捕彭伟明后声押获准。

警方表示,彭伟明落网后,小模仍接到勒索电话疑有其他共犯。检警调查,彭男为躲避检警查缉,每次打电话恐吓女模时,就找廖男开车载他上高速公路企图透过快速移动,规避手机基地台位置的追踪,但还是逃不过警追捕,亦将廖男逮捕到案。

彭男警讯时辩称,自己只是收钱办事,是一名男子提供小模的资料和裸照给他,要他向小模勒索,并表示事成后会分他数万元佣金;廖男声称不知道彭男与谁讲电话,他只是单纯载彭男兜风检方查无廖男涉案证据将他不起诉,仅将彭男依恐吓取财罪起诉。

警方强调,去年4月23日搜索彭男住处时,阿六已经逃亡;彭男于法院审理时,辩称是受绰号小六」的男子委托处理债务纠纷,只负责传裸照、打电话要求女模付款;女模的裸照也是小六传给他的,后来他觉得小六隐瞒实情,因此没向女模拿钱,法院一、二审都判刑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