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吃案?少女遭姨丈性侵 拖10年未提告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台北市议员应晓薇6日下午发布新闻稿指出,日前接到23岁的周姓女子陈情,曾在14岁时遭到姨丈性侵,受害时间长达两年,经中学老师发现异状报案家属认定性侵案是公诉罪,在签下和解书后没再提告,想不到疑似警方疏失或吃案,周性女子等了近10年仍没见到姨丈被判刑坐牢。

周性女子曾在14岁时遭到姨丈性侵,受害时间长达两年,一直到中学老师发现异状,才到警局报案,经过追查后发现竟然是姨丈所为,姨丈匆匆签立下和解书,意图和解了事,家属和解后以为性侵未成年少女属于公诉罪,报案后分局会主动提出公诉,就没有主动提出告诉,没想到疑似因警察疏失、吃案,周性女子等了近10年,却还没见到伤害她的亲身姨丈坐牢。

如今周姓女子已经结婚,但因心中阴影,才鼓起勇气向丈夫坦白这段往事,夫妻向应晓薇(上图/资料照)求助后才知道性侵属于公诉罪,20年内可以提告,就算签有和解书,加害人亦负有刑责,尤其是对未成年性侵,依照《刑法》妨害性自主罪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周性女子也在昨日前往台北市妇幼警察队报案作笔录,正式对姨丈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诉,追究当年警员疏失责任

妇幼警察队侦防组组长胡玉磊表示,本案有和解书证据,表明有性事实,因案发地在高雄,经询问高雄地检署检察官,本案将移送高雄市侦办,台北市家暴中心将派人全程协助,鼓励被害人勇敢站出来,将恶人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