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指控神棍性侵报案却遭警「恐吓拖延」10多小时 麻豆警:指控不实

台南市警麻豆分局公开驳斥澄清有关性侵害被害人,投诉指控员警制作笔录长达10多小时及涉恐吓被害人等情事事实不符。(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市麻豆分局遭1名38岁女子小美化名)指控,她遭神棍性侵报警时,警方制作笔录拖延10多小时,造成她二次伤害,还遭女警恐吓,麻豆分局警方4日驳斥澄清指出,指控内容与事实不符。

据了解,小美向媒体投诉指出,3年前因担心母亲忧郁症缠身,在别人介绍下寻求在台南开设「慈善伽蓝三尊王圣贤堂」的胡姓法师帮助,却反被骗了50万元,期间更2度被胡男性侵,她身心受创仍勇敢站出来指认,但2020年5月去麻豆分局报案时,员警不仅不针对事件本身询问,还疑似用私人手机录音,笔录更做了长达10多个钟头,整个报案过程,对小美无疑是二度伤害。

小美指控接受报案的曾姓女警在制作笔录过程一直质疑她的指控内容,且在作笔录期间,胡男突然打电话要约小美进行「改运仪式」,小美向女警提议按扩音录音搜证,但一概被曾员否决。曾员在侦办过程一再要小美想清楚再讲,不然恐有诬告之嫌,且带她去医院验伤期间,还说:「一个被她做过笔录的阿嬷要来告不公不义,没几天就死了」。一切行径让小美非常害怕,认为女警有恐吓之嫌。

小美质疑警方找2个女警连做3次一样的笔录,还说用木头刻的生殖器不算性侵,根本对被害人是二次伤害。小美怀疑胡男在当地似乎黑白两道通吃,常听到其跟大家吹嘘:「之前持枪被一个老警察抓到,那个老警察看上他在地的人脉和关系,所以和他交易,若当线民就不追究枪的事」。

市警麻分局4日指出,有关5月21日受理1件化名小美女子遭妨害性自主案件,遭质疑受理过程不当,性侵笔录作10小时还被女警恐吓,显与事实不合,提出说明澄清如下:有关女警用私人手机录影侦讯时间长达10小时?查本案因带同被害人至现场查察厘清,并带同至柳营奇美医院验伤,被害人于中午外出用餐后再返回分局说明案情及制作笔录,第1次侦讯时间2小时16分、第2次复讯时间26分,合计2小时42分,并无所称侦讯时间长达10小时。另受理员警系使用公家录音录影设备制作笔录,并无使用私人手机录音(影)。

警方说,被害人说出胡男姓名法号后,员警即中断录影,并且态度转变,提出不相关问题?经查侦讯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影,并无所称中断录影情事。此外,被害人有一位友人陪同报案,但未至犯罪现场查察、陪同验伤,亦无陪同侦讯,即先行离去,并无欲作证遭警拒绝情事。

警方说,被害人称遭女警恐吓有诬告之嫌,让被害人心生畏惧?经查承办人提供可疑嫌疑人6张相片供被害人指认时,系依法定程序向被害人告知应依事实指认,善意提醒被害人避免遭诬告之指控,并非如报载所言有恐吓被害人之意,本案侦讯期间全程录音录影,女警并无表示用木头刻的生殖器侵入不算性侵害,且本案依规定受理后依妨害性自主罪及妨害自由等罪嫌移送法办

警方说,被害人指称嫌疑人胡男疑有良好人脉关系,且自称是警方线民一事,查本案承办人与嫌疑人胡男并不相识,胡男与警方亦无来往,更非警方线民。分局督察组并无接获陈情及检举,本案承办女警5月21日受理报案后,依规定开立报案三联单予被害人,5月23日通知加害人到场制作笔录,并于6月3日调查完竣依妨害性自主及恐吓罪嫌函送台南地检署侦办。警方强调,警方受理妨害性自主、恐吓案件,有标准作业流程,需确认地点、验伤、事前沟通、制作笔录及开立报案三联单等,且因此类案件通常欠缺直接证据,因此被害人指证笔录更显重要,警方处理案件流程需更谨慎细腻,有可能过程使被害人觉得整个处理时间较长,造成不耐,针对此部分该分局将加强教育员警,受理类似案件时,应本于同理心详细向报案人说明清楚,避免造成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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