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爆性侵未成年少女 原子少年「小孩」被起诉

遭爆性侵未成年少女,原子少年「小孩」被起诉。(示意图/达志影像)★《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尊重身体自主权!请拨打113、110。

《原子少年》成员「小孩」(本名:何世华)去年9月间在中和住家,性侵未成年少女,由于该少女事后在网路爆料,公布双方对话纪录,全案才曝光,新北地检署今侦结,依违反儿少法、成年人故意对少年强制性交罪起诉。

检方调查,小孩去年9月间因酒醉被该少女搀扶回家休息,却不顾少女反对,强行触摸对方胸部和下体,指侵得逞,小孩侦讯时坦承有在房间与少女接吻、触摸对方腰部。

少女的栗姓友人则表示,当天他与少女、小孩在KTV唱歌、饮酒,因小孩略有醉意,少女便搀扶小孩下楼搭车,不过当他返家时,少女却突然打电话向他哭诉,经多次讯问对方发生什么事,都没有获得回应,只好打电话给小孩,小孩却回应「做了男生都会做的事」,他听闻后立即叫少女离开,少女到他家后才坦承被性侵一事。

少女也出示与小孩的对话纪录,只见小孩传讯称「对不起啊 我昨天太过分了」、「妳没有受伤吧」、「我昨天很粗鲁」,而少女则回「我只希望你不要误会,我送你回家的意思」、「我没多想,让你误会了」。

小孩事发后15日也曾在聚会巧遇少女,他除了向少女道歉外,也提到「如果对女生就是人家不愿意的话,我还真的是第一次,我真的觉得我很对不起你,因为我自己也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我不想去强迫人家,但是那天我真的爆掉」。

检方依据对话纪录、证人说词、少女心理咨商纪录等证据,认定小孩有做出抚摸胸部、下体的猥亵行为,因此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强制性交等罪起诉。

对此,小孩的委任律师李之圣表示,今天小孩及其家属看到新闻后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起诉书,我们这边都认为起诉内容与事实不符,会继续帮小孩争取清白,也相信法院将会还小孩公道。」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饮酒过量,有碍健康。酒后不开车,安全有保障!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尊重身体自主权!请拨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