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女师「9度性侵男童」产子!遭判刑17年6月 她提出上诉了

▲桃园一名女教师9度性侵班内一名未满14岁的男童后产子。(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记者杨炽兴、戴若涵/桃园报导

桃园市一名女老师2020年间,9度性侵班内一名未满14岁的男童,还因此生下一名孩子,男童爸爸得知后气炸,将女老师告上法院。法院依照妨害性自主等罪,将女老师判刑17年6个月,女老师不服判决结果,7日已提出上诉,全案将进入二审程序。

回顾整起案情,一名女老师3年前担任某国小五、六年级的班导师,她将班内一名男童叫到班级教室内的教学准备室(休息室)内,强行与男童发生性行为。事后还以每个月一次的频率,利用早自习、午休,或是音乐课、体育课时,5度将男童叫到休息室内发生性关系,另外也4度在休息室、厕所等处替男童口交,甚至因此怀孕产子。

▲男童父亲发现后怒告女老师。(示意图/CFP)

男童毕业后,父亲惊觉,儿子与女老师间关系过于亲密,一怒之下将女老师告上法院,整起事件因此曝光。经桃园市政府教育局调查过后,女老师也因违反教师专业伦理,及有性骚扰行为等,情节重大,终身不得再聘用,并登载于不适任教育人员系统。

桃园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女老师利用男童年幼,与对方发生性行为,对男童的人格发展有不良影响,且并未与男童、男童父亲和解,最后以2个对未满14岁的男子强制性交、7个对未满14岁男子性交罪,判应执行有期徒刑17年6月,全案可上诉。

判决出炉后,若当事人不服判决结果,可于判决书送达后的20天内提出上诉。桃园地检署证实,有接获女老师已于7日提出上诉的讯息,但是女老师是向台湾高等法院提出上诉,并非向桃园地方法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