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打1岁儿害半瘫遭重判 狠父上诉「自己曾被家暴」求轻判遭打脸

吴男自称自幼在家暴环境中成长,成长经验获知的教育方式也只有体罚一途,并非以凌虐弱小为乐,希望能获轻判。(示意图/达志影像)

高雄1名吴姓男子不满1岁幼子白天哭闹影响睡眠,竟长期以塑胶棍毒打,还用烟蒂触烫虐待,去年11月住院救回一命,但受有脑伤造成左侧偏瘫、全面性发展迟缓,吴因杀人未遂罪一审判刑8年10月,他提起上诉称自己幼在家暴环境中成长,并非以凌虐弱小为乐,而是处于重压下情绪失控所为,不过二审驳回他的上诉。

吴男因经营网拍生意,生活日夜颠倒,不满1岁男童影响睡眠,从去年8月起以每周1次频率罚站处罚,之后变本加厉以塑胶棍朝男童大腿后侧鞭打,或以烟蒂触烫;若吴童大声尖叫,则会朝头部鞭打,致头部、面部、胸腹部、上肢部、下肢部、足部等多处瘀伤。去年11月10日晚间又再度虐童,以塑胶棍殴打男童头部及大腿后侧,造成颅内出血、骨折、头部躯干四肢多处瘀伤,双侧视网膜出血等伤,吴男和同居女友将他送医急救后,一度呈现昏迷状态,所幸术后病况好转,并在同年12月13日出院,全案经院方通报警方侦办。

高雄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男童脑伤造成左侧偏瘫、全面性发展迟缓,需持续接受物理、职能及语言治疗,后续可能造成失能、发展迟缓、癫痫等长期后遗症,属肢体中度身心障碍,据此依对于未满18岁之人施以凌虐,因而致重伤,处有期徒刑8年10个月。

吴男上诉时称,案发时年他仅23岁,工作不稳定,家中经济负担重,是因长时间照顾被害人且要工作负担家中经济,因孩子吵闹才会情绪失控,且他自幼在家暴环境中成长,成长经验获知的教育方式也只有体罚一途,并非以凌虐弱小为乐,而系处于重压下情绪失控所为,并希望可以弥补照顾孩子。

高雄高等法院法官认为,孩子身上发现无数新旧伤痕及严重颅内出血、受虐型脑伤,应是长期受虐,绝非偶然爆发所致,且相关治疗及生活费用,全数皆由高雄市政府社会局支付,于侦查中见事态严重且难以脱身才改口承认,且孩子因而受有重度脑伤、半边瘫痪,脑部需设置永久引流管(需终身治疗且需不定期再开刀清理或更换管线),并取得身心障碍手册,已造成永久性严重伤害,无法如正常人般生活,因此驳回他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