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暴打10天后亡 幼女证称「妈被打到吐血」...家暴男被重判
▲高雄女子被男友打得吐血,10天后伤重不治。(示意图/免费图库pxhere)
记者陈宏瑞/高雄报导
高雄一名安姓女子带着女儿到台南和陈姓男友同居,不料陈男个性刚烈,只要一个不开心就对安女拳脚相向,前年5月底两人发生口角,陈男又是对安女一顿暴揍,安女吓得带着女儿逃回高雄「避难」,不料过了10天安女却因伤重送医不治,陈男虽辩称他只是拉安女起床,没有动手,但安女的女儿却指证历历说「妈妈被陈男打得吐血」,因此法院依家暴伤害致死罪判陈男徒刑9年10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男和安女原本是男女朋友,两人交往后不久,安女带着女儿住到陈男台南的家,同住的还有陈男的太太、儿子,陈男大享齐人之福,但从事清洁工作的陈男却脾气暴躁,经常一个不顺心就会动手动脚,但事后又会扮深情求原谅,因此陈男和安女就这样「相爱相杀」了数年。
2022年5月底,陈男和安女又起了口角,陈男这次又对安女猛揍,而且打得比以前还惨,安女这才死了心,带着女儿连夜逃回高雄,暂时躲在汽车旅馆「避难」。
不料回高雄没几天,安女却突然伤势恶化,送医抢救后仍宣告不治,检、警调查后发现,安女是因为颅内出血脑髓损伤、横纹肌溶解症、心包膜大量积液、胃溃疡出血,而引发并发症死亡,因此认为陈男涉嫌重大,将他移送、起诉。
法院审理时,陈男辩称两人口角时,他只是把安女从床上拉起来,她自己摔到地上导致屁股受伤,而且安女死亡离他们口角已经10天,不可能是他造成的。
但法官根据安女女儿指证陈男猛揍安女的身体、肚子,导致「妈妈被打得吐血」的关键证词,还有安女、陈男的对话记录,及安女的解剖报告指出安女的伤势形成出血已经4、5天,因此认为陈男犯行明确,依家暴伤害致死罪判陈男徒刑9年10月。
全案上诉后,高雄高分院认为原审判决认事用法,核无不合,量刑及定刑亦均属允当,因此驳回上诉,仍维持9年10月的刑度,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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