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分吻痕」夫控妻外遇且懒散:爱吃巧克力又不运动
前苗栗县卫生局长刘宜廉指控老婆外遇、生活邋遢,疏忽孩子教育,又与男方家属不和,而且已12年没有性生活,「没有情感上的连结」,要求离婚;刘妻对这些指控一一提出辩解。台北地院采信女方说词,加上2名孩子的陈述,驳回离婚请求。
判决指出,刘宜廉控诉老婆婚后曾与公司新加坡籍男子交往,脖子上还有3公分吻痕;曾以照顾自闭症长子为由,躲回娘家,长达一年多,生活上更是懒散,大声量看MOD韩剧、卫生纸丢马桶不冲水、爱吃蛋糕和巧克力,又不运动、衣服乱扔、不清理毛发、堆积大量书籍、漏签联络簿,导致老师观感不佳,而且夫妻已12年没有性生活,还对二嫂说,「一辈子不会放过他,因为他比较会赚钱。」
对此,刘妻解释,吻痕是同事突然扑上来;每次都会陪丈夫回基隆,不过上班很累又怕说错话,自己也笨手笨脚,并不是不想互动,不冲水是想累积多一点再冲,比较省水,看韩剧和吃东西都是纾压的方式,家里并没有像丈夫指控那么脏乱。
法官认为,吻痕发生距今已20年,期间夫妻仍生下长女,「因此原告没有感觉严重到不能接受」,被告身高165公分、体重65公斤,「固非纤细然未痴肥」,委托社会局调查家中环境也并不脏乱,与婆婆互动属于平淡客气,种种都不会造成婚姻破裂,原告也坦承有要求分房睡,以及拒绝被告行房要求,加上2名孩子的证词,驳回请求,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