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妇洗脚遭截肢 无辜居家服务员惨挨告
王姓居家服务员帮患有糖尿病的妇人洗澡烫伤脚部,士林地院认为没有因果关系,判决服务员无罪。(图:本报资料照)
北市王姓居家女服务员,2018年10月底帮洪姓糖尿病患洗脚,不慎烫伤洪妇左足底部,3天后发生溃烂,经医院清创后仍5趾截肢,洪妇控告王女修法前的业务过失致重伤,士林地院日前审结,烫伤并不是截肢唯一、直接因素,以及冲洗行为是否造成烫伤仍有疑义,判决王女无罪,可上诉。
起诉指出,2018年10月27日下午王在洪妇住处的浴室,洪坐在椅子上,脚放在马桶盖上,王以莲蓬头冲左脚,未注意水温,导致洪左脚被热水烫伤,脚底、脚背有2至3度烫伤导致截肢。检察官以王身为专业照护人员,应知重度糖尿病患,皮肤较为脆弱,易有伤口导致截肢,负有更高注意义务提起公诉。
王女则称,手上虽然有戴着手套,但当时是以手臂测试水温,觉得可以的时候,有询问洪可不可以,洪则点头,接着冲洗身体,当闻道异味,发现左脚趾有伤口,询问洪冲一下好不好,她点头,而洪也说感觉水「有一点过热」,显示王并非以热水直接冲洗左脚。
根据医院的糖尿病人足部护理指导资讯,病患需每日以温水冲洗,并非不能冲洗,一般人更无法预见会烫伤会导致截肢,且王女测试水温确定是温水后,短暂冲洗5秒。而且,烫伤后回诊,医生仅嘱咐休养,直到3天后才住院,可知原本并不严重,是因后续医疗不当或延误所致。
家属则称,因脚部有伤口,居家服务员大多不愿清洗,都是由家属清洗,甚至有以温水浸泡、按摩双脚的情形,并没有告诉王女不能清洗足部,判决指出,法官难以认定王女有违反任何注意义务,导致洪因此烫伤,判决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