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瓦斯工诱少女到厕所拍裸照 母滑手机见咸湿对话崩溃了

男子以交往为条件,引导对方拍下裸露胸部照片供他观看,遭法院判缓刑4年。(示意图/Shutterstock提供)

新北市1名已婚的瓦斯行工人在前年透过脸书认识14岁少女小芳化名),他以交往为条件,引导对方拍下裸露胸部的照片供他观看;小芳的母亲事后发现女儿神情有异,察看手机之下才发现男子恶行,决定提告;法院考量到男子月薪4万,需供养一家5口,后来又以2万元达成和解,判缓刑4年。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该男子在2019年6月透过脸书社团认识14岁的少女小芳,同年的7月他就透过手机讯息对小芳说「你只会跟我那个吗」、「你想跟我在一起吗」及「妳去厕所拍胸部给我」等语,企图以恋爱为幌子,让对方误以为2人已经交往,引导小芳拍下私密裸露照给他。

年幼的小芳果真信以为真,乖乖听话地拍下4张裸露胸部的照片,并传送给男子,事后她心里觉得不妥,惶恐之下被母亲发现异状;母亲之下查看小芳手机,才发现男子传了一连串煽情露骨内容,也惊见女儿的裸露照,气得直接提告;法院认为男子明知小芳未满18岁,思虑未成熟竟引诱对方拍摄裸露身体的照片,以满足个人私欲影响对方身心健全发展

法院考量到男子从事送瓦斯工作、月薪约4万多元,需扶养父、母亲、配偶及女儿,加上他未有前科,仅因一时失虑犯错,且侦查时已与对方以2万元达成和解,依引诱使少年制造猥亵行为电子讯号罪,处有期徒刑1年10月,缓刑4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向公库支付新台币10万元,及提供40小时义务劳务和接受法治教育课程2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