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窃占国有地种罗汉松 破坏水土被起诉

调查局今年动员各地外勤处站,扩大侦办破坏国土保育案件,查获王姓男子长期窃占位于新北石碇区鸟涂窟的退辅会、新北市政府土坡地共1200多坪,非法开垦兴建温室道路罗汉松苗圃牟利,造成坡面表土裸露,已阻碍渗水功能台北地检署今依违反水土保持法等罪嫌起诉王男

调查局在今年5月、9月间,曾2度动员各地外勤处站,针对非法占用国有地,滥垦山坡地、破坏水土保持及非法倾倒废弃物等案件,全面清查,2次的查缉行动所查获的破坏国土面积分别为25万多平方公尺、44万多平方公尺。

其中,新北市处及新北市政府接获检举,查获王姓男子破坏国土案件,起诉书指出,王男明知新北市石碇区乌涂窟段圆山小段2笔土地是陈姓荣民遗产陈男死后由退辅会新北荣民服务处管理,另一旁有新北市政府国有土地

但王男明知此事,竟自2015年起未拟具水土保持计划,且未取得退辅会、新北市府同意下,在该处山坡地上兴建温室2座,另铺设水泥路面辟建罗汉松苗圃、架设水塔,窃占土地面积共4123平方公尺,约2100多坪,除已改变原地形地貌外,并造成坡面表土裸露,阻碍天然表水之入渗功能,影响该区自然生态及环境景观,但幸好未造成水土流失。

检方认为,王男共涉犯水土保持法、森林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条例刑法窃占罪,由于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法规竞合关系,依违反水土保持法32条「未经同意擅自垦殖致生水土流失未遂罪」起诉王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