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墓园「天水园」侵占国有保安林地 赵藤雄被起诉
▲家族墓园侵占国有保安林地,赵藤雄被起诉。(图/记者李忠宪翻摄)
远雄集团创办人赵藤雄被控于2003年起,在苗栗县后龙镇水尾里兴建家族墓园「天水园」,但土地是农委会林务局管理的「国有保安林地」,苗栗地检署10日依违反森林法将他起诉。
起诉指出,赵藤雄自1997年起担任财团法人远雄文教基金会(2013年更名为财团法人远雄文教公益基金会,下称远雄基金会)董事长,综理该会会务。其利用基金会向苗栗县后龙镇公所认养苗栗县后龙镇水尾子段1048-10地号土地。
检方指出,该土地现地籍重测为秀水段760-1地号,系原由内政部营建署新生地开发局管理、现改由农业委员会林务局管理之国有保安林地,赵意图为自己不法之利益,未经管理机关之核准或同意,于2009年秋季及2016年夏季期间,设置赵氏祖先之陵墓与金炉(占用面积各为10.92平方公尺、10.88平方公尺、68.39平方公尺、1.72平方公尺)而擅自占用国有保安林地。
经检方侦查终结,对赵藤雄以违反森林法第51条第3项、第1项擅自占用国有保安林地罪嫌提起公诉。有关赵另于2003年、2005年、2006年春季设置其他赵氏祖先陵墓所涉擅自占用国有保安林罪嫌部分,因已罹于追诉权时效,则给予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