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恶意不实攻击总统参选人实不足取

作者刘性仁(博)由于司法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各候选人往往都选择以诉诸司法的方式来解决不实污蔑及抹黑,但司法却往往不是迟来的正义,就是恶人言论自由保护伞而不了了之,久而久之便助长台湾恶质选风,不利于民主法治的发展,对此恶性循环感到相当遗憾。言论自由所保护的范围及对象,必须以事实为基础,诚如我们所熟知美国宪法增修条文第一条规定「人民有表达其思想〈Thoughts〉及观点(Views),不受政府限制之权利」但一些诽谤言论(Defamation Words)、煽动不法行为言论(Advocacy of Unlawful Action Words)、猥亵言论〈Obscenity Words〉、挑衅言论(Fighting Words)、象征性言论(Symbolic Speech Words)及商业言论〈Commercial Speech Words〉等往往必须受到法律的限制与规范,甚至衍生出许多关于公民言论自由界限的理论,例如明显而立即危险的原则、客观严重之可罚原则、过宽及模糊禁止原则、引起敌意的言论原则、有害倾向禁止原则等;同时必须采取最小程度限制以及合乎比例原则。这些普世性的标准一旦运用到现实政治,全部都变了调。

今日台湾名嘴今日可以攻击洪秀柱,明日也可以批评蔡英文,搞到最后又是负面选举,此种不肖选风应及早杜绝,否则未来一段期间,台湾将永无宁日,非但模糊大选重要议题焦点,将从公领域转入私领域,这岂是台湾民主之福?近来,总统参选人洪秀柱针对不分及媒体名嘴不实造谣攻讦,其对其家人,诸如父被指抓耙子、有对其个人诸如自已的留美学历被指造假,年轻时两性关系等等,只要能够败坏其名声,打击其信心都纷纷出笼。令人不解的是,若是一个民调落后的候选人会招致如此地对待吗?原本期待两位女人间不一样的选风,在台湾现今环境下有可能实现吗?实不无疑问 。

针对洪秀柱的美国密苏里州东北大学硕士学位遭到名嘴周玉蔻质疑。洪秀柱办公室日前发布声明表示,特定的媒体和所谓的名嘴,经常恶意的凭空捏造、移花接木制造各种谣言谎言,为了意识形态和选举输赢,某些人已到了近乎疯狂的地步。 事实上这个问题的真相并不难查,根据刑法规定不外乎是公然污辱对人、诽谤罪对不实的事,法律都有非常明确的规范,可惜的是往往都无法在选举期限内还给民众一个真相,致使伤害已经造成,名嘴们有恃无恐,部分程度来说,媒体与名嘴的恶质化就是由于司法的怠惰及纵容所造成的。

根据刑法诽谤罪第三百十条「意图散布于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事者,为诽谤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首先所谓「指摘或传述」,其方法并无限制,不管是以言语或行动,且指摘或传述不以公然为必要,纵然是私相传述,亦得成立。其次,行为人须有散布于众之意图与诽谤之故意方能成立本罪;行为人只要对于足以损害他人名誉之事有所认识,且知悉就其所认识之事加以指摘或传述加以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之名誉,而决意诽谤,即具诽谤之故意;至于其所认识或指摘或传述之事是否为真实?或行为人是否确认该事为真实?均不影响诽谤之故意成立;再者散布于众之意图系指传播于不特定多数人,使大众周知之意图,即使行为人已具散布于众之意图,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损害他人名誉之事,纵使其所传述之事,尚未达到众所周知的程度,本罪依然成立。故许多名嘴在公众场合利用其影响力对于候选人间进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明显就构成诽谤罪,但现行实务上,却让许多名嘴存侥幸之心逃脱,这实在令人相当遗憾。因为他们根本举不出对于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特别在网民发达的现代,任何转寄、转贴、留言、回应…等都涉及「意图散布于众」,可以成立毁谤罪

另外,根据刑法第三百O九条之公然侮辱罪,更是名嘴常常触犯的情况,公然侮辱人者处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这条只要是乱骂脏话乱讲话,或是让人觉得受侮辱的话,心生不舒服就算成立,不论以言语或文字都构成此罪。

公然侮辱是不具体且抽象的,并没有事实问题,只要使对方感受到受辱即可成立;毁谤相对来说是具体的,并且有事实问题的,当事人如果觉得与事实不符,可能影响个人名誉,就是诽谤的问题。因此光是周玉蔻等名嘴在媒体上信誓旦旦、大言不惭针对洪秀柱个人的指控,就有公然侮辱及诽谤罪的问题。很可惜,台湾民众已经习惯麻木了,未来这种情况亦可能出现在蔡英文身上,如果台湾司法不能及时拨乱反正,台湾民众继续乡愿麻木,那么台湾选举选风永远都不可能改善,不当媒体与名嘴也永远学习不到教训,仍然故我每天在媒体上大肆放纵,这早已超脱出言论自由的范围及公民可受公评的事项。

总之,我们无法期待媒体及名嘴能够收敛,对于法律产生信守信念,但对于司法却是可以期待,期待司法勿成为名嘴抹黑的帮凶与保护伞,民众更必须要加强法治教育及观念,否则台湾的政治永无宁日,选风永远无法净化,任何一位参选者都有可能受到如此不当的对待,这岂是民主之福?法治之幸?每次的选举总是会发生令人不快的事,根本在于司法并无法给这些恶人一个警惕的作用,期盼洪秀柱受到不当的对待不要再发生在其他人身上,否则台湾司法与民主的品质将永难提升。

●作者刘性仁,北市,博,中国五权宪法学会成员。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讨论与声音,来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