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水厂员工涉收贿 厂方:全力配合厘清事实

金门自来水厂翁姓作业员涉嫌收贿,厂方表示全力配合厘清事实。(李金生摄)

金门县自来水厂翁姓作业员承办5亿余元「大金门海水淡化功能改善暨扩建工程」涉嫌向包商索贿45万元,并成功让胞弟公司聘用任职,遭高雄廉、检单位立案侦办。厂方今(23)日表示,尊重司法调查,全力配合厘清事实。

水厂指出,有关「大金门海水淡化厂功能改善暨扩建工程」系以能源换水,而地区既有海淡厂的每度水生产成本远高于收取的水费,曾因重新评估办理暂停招标,但经济部水利考量地区除自大陆引水政策外,仍应按行政院原核定计划推动海水淡化工程,确保地区具备足够自有水源县府考量办理「金门自大陆引水计划」及岛上配合工程,自有专业人力不足胜任海淡工程招标及施工管理,因此转请水利署中水局协助办理全案工程招标及履约工作

水厂说明,该案工程经中水局依程序于2017年2月13日办理工程订约,2018年8月27日竣工、2019年1月10日完成验收,包括工程履约、付款及验收程序都是中水局主办,水厂仅就行政程序给予协助。

针对有媒体报导「协助抽换资料、换取核准使用执照及增加出水量条件…」内容,水厂也回应表示,海淡厂营运前需规定完成使用执照及水污染排放许可核准,这2项申请及审核均非属水厂权限,申请过程依相关法规及程序提送审核,且经审核机关核准,并无报导陈述情事

水厂强调,一切尚待司法调查,水厂将配合相关程序,厘清事实真相,水厂尊重司法调查,也要求同仁应本于专业,做好为民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