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建会:安平港通过成为第7自贸港区

▲自由经济示范区将由「5海1空」扩增为「6海1空」。(图/资料照片)

记者林信男台北报导

经建会12日表示,已于委员会议中通过「安平港申请设置自由贸易港区」案,近期将报请行政院核定,使台南安平港正式成为国内第7个自由贸易港区。

经建会解释,目前国内已有5海港1空港自由贸易港区,12日审议通过的「安平港申请设置自由贸易港区」案,经行政院核定后,将成为国内第6个既成海港的自由贸易港区,可望自2013年10月起,开始对外招商

经建会强调,已请交通部台湾港务公司,依据先前自由贸易港区相关推动经验周延规划安平港的发展方向与招商策略

经建会引述台湾港务公司的估计结果指出,安平港营运初期可创造250个就业机会、增加税收1,800万元,假如「前店后厂模式运作顺利,还可带动更多就业机会与产值

行政院日前已核定自由经济示范区第1阶段上路,在安平港正式成为国内第7个自由贸易港区后,示范区将由原先包括台北港、基隆港苏澳港台中港高雄港桃园航空城的5海1空,成为加入安平港的6海1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