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儿身的「她」想用女厕 网拍公司不录用被申诉遭罚30万

▲网拍公司因杨姓跨性别者用女厕问题决议不录用,遭申诉性别歧视挨罚30万,提行政诉讼败诉。(示意图,非新闻当事人记者林敬旻摄)

记者罗志华台北报导

杨姓民众生理男性,但性别认同为女、性向喜欢女生,于人力银行自介为「跨性别女同志」,并在2019年3、4月间,到某服饰网拍公司求职,杨女面试时表达用女厕的需求,公司在部分同仁无法接受下,问杨女是否能改用无障碍厕所,杨女认为遭性别歧视申诉,北市劳动局开罚30万元,公司不服提告败诉。

网拍公司主张,是因5月初讨论时,认为杨女的程式软体专业未达标准,才没率取她,后来会再向杨女讨论厕所问题,是因还有其他职缺,想问她有无意愿,且公司在明知她「跨性别女同志」的背景下,仍找她来面试,第一次面试讨论女厕后,又找她二面,公司内也有多位同志员工,并没有歧视杨女的意思,而办公室楼层没有性别友善厕所,才提议她改用其他楼层的无障碍厕所。

北市劳动局指出,网拍公司主张杨女专业不足,却没提出面试时的纪录评核表,也提不出5月份讨论不录用杨女的会议纪录,又如果真像网拍公司所说,已决议不录用,为何又于之后再发电子邮件,向杨女讨论用厕所的问题,且公司也自承,是因与杨女在厕所使用方面,无法达成共识才不录取,显然的确对跨性别者构成歧视。

杨女表示,公司在审理中也坦承,是因公司部分女同仁无法接受她用女厕,才不录取她,但她无论自介、面试时,皆以女性姿态展现,且厕所一人一间,为何还需要其他员工同意,另提出一日本判决,内容也支持跨性别者,有权依性别认同使用厕所。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双方证词,认为公司在杨女2次面试后,都没说她专业不足以适任工作,而即使在部分女同仁不愿让杨女用女厕、开会决议不录用后,公司却又在之后询问她是否能用无障碍厕所,遭对方反应歧视后就没再回复,显然不录用的决定,并不单纯是考量杨女的工作能力,确实有性别歧视,认定劳动局开罚有理,判网拍公司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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