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网拍环境用品 「药」罚最高30万元
无照网拍环境用品,可 违反《环境用药管理法》,可处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金门县环保局提供)
夏天蚊蝇丛生,加上防疫期间,不少人在网路开店当「老板」拍卖环境清洁、消毒用品,金门县环保局提醒,此举可能违反《环境用药管理法》,可处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
县环保局说明,随着网路普及,不少人看准网购商机,开设网站赚外快,趁着防虫、防疫季节,运用网路平台广告贩卖造型可爱的防蚊挂片或包装新颖的蟑螂药,却不知此举可能有违法之虞。尤其是国外环境用药未具环保署审核许可,依法更仅限自用,拿来拍卖赚钱是非常「药」不得的事。
该局提醒,民众应坚守3不原则:「不刊登」,无照不上网广告贩售;「不乱买」,不买来路不明且无环保署核准「环署卫制」、「环署卫输」或「环卫药防虫」等字号的环境用药;「不推荐」,不在网路广告宣称环境用药杀虫或防虫等效能。
尤其,若非持有环境用药许可证、环境用药贩卖业或病媒防治业许可执照者,不得为环境用药广告,否则依《环境用药管理法》,可处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