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上网卖药 最高罚200万
卫生局提醒民众,从国外带回的药物只能自用,不可以上网贩售。(卫生局提供)
桃园市政府卫生局统计,光是去年因为被查获在网路上贩卖国外带回药品受罚的案例,就有超过50件,卫生局表示,很多民众不知道药品不能贩卖,包括隐形眼镜等「医疗器材」也算在内,只为了赚300元却被罚了3万元,来回价差100倍,实在得不偿失。
桃园去年查获逾50件
民众出国喜欢到药妆店采购,但这些药品只能自用,包括肠胃散、感冒药、头痛药、创伤药膏、痘痘药膏,甚至是被算在医疗器材内的隐形眼镜,都得在有聘请药事人员或领有药商、药品贩卖等药事法规范执照的店家才能贩卖。
卫生局药政管理暨稽查科长张敬崴表示,去年度被查获的50件案例,大多是以贩卖感冒药、止痛药、青草膏、人参等中、西医药品为主,以日本、韩国、香港、泰国带回的药品居多,将视情节和动机作为裁处依据。
若含禁药还会送法办
张敬崴表示,大部分被查获的民众都表示「不知道不能在网路卖药品」,情节轻微的会因为是「无照药商」,被依药事法开罚3万至200万元,民众卖一条药膏才赚几百块,却会被罚数万元,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张敬崴表示,过去也抓过专业大量贩卖,或是贩卖国外带回的减肥药品,药品内却有违法的禁药成分,这类情节重大的案例则会因为涉及刑事,移送检警单位调查。
卫生局提醒,民众出国入境所携带的药物只能自用且有限量,西药类非处方药每种至多12瓶(盒、罐、条、支),合计以不超过36瓶(盒、罐、条、支),附有医师处方笺或证明文件的处方药,则以6个月用量为限,未附证明的则以2个月用量为限。
隐形眼镜也不可出售
中药材及中药制剂则以每种中药材至多1公斤,合计不得超过12种,中药制剂每种至多12瓶(盒),合计以不超过36瓶(盒)为限,隐形眼镜则仅能带单一度数60片,且每人以单一品牌及2种不同度数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