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妆店扫货回国贩卖会触法 最重罚200万卖眼药水也不行

药妆店扫货回国贩卖会触法,最重罚200万卖眼药水也不行。(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

民众在国外买眼药水回国上网贩售,被依违反《药事法》裁罚,县府卫生局截至5月底已裁罚7案。(南投县卫生局提供/杨静茹南投传真)

民众出国旅游买眼药水回来使用或当伴手礼送亲友,甚至上网贩售,被依违反《药事法》裁罚,南投县卫生局统计,截至5月底已裁罚7件上网贩售药品案,共裁罚21万元,违者主要上网转售国外购得的眼药水、肠胃药及皮肤药等,提醒民众眼药水也是药品,不能上网交易。

南投县卫生局指出,民众从国外购买药品回国,若在网路平台、网路社群转售未经卫生福利部许可的药品,将违反《药事法》,最重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亿元以下罚金;另若非药商任意将个人自用药品于网路贩售,依《药事法》亦可处3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锾。

县府卫生局长陈南松呼吁,民众若有疾病应寻求专业医师诊疗,有药品问题应洽药师咨询,并购买合法药品,其包装上会有「药品许可证字号」,安全有保障。

南投市和康药局药师林宏益表示,常有民众拿着出国旅游购入的药品询问哪里可以购买,或是持手机询问网路卖家的该药品可否购买,提醒民众不要购买及使用来路不明的药品,伤了荷包又伤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