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妆店员违规卖药 用药安全堪忧

民众感冒头痛时,习惯药妆买药,但食药局提醒结帐前应咨询药师是否适用、使用方式剂量。(图/华人健康网

华人健康网 记者骆慧雯台北报导

遇到头痛、流鼻水,许多民众习惯到药妆店购买药品,即使药师不在也能自己当医师,拿了药就直接到柜台结帐。食品药物管理局表示,药师未亲自执业,且由不具药师身分店员卖药,已分别违反《药事法》及《药师法》规定,而民众更可能因用药缺乏把关而影响健康权益

药妆店买药 需经药师交付

目前全台药房、药妆店贩售的药品包括甲类成药乙类成药和指示用药3种,其中指示用药和甲类成药需经医药专业人士指导使用,才能购买,仅有药效较缓和的乙类成药如绿油精面速力达姆,可不经医师或药师指示使用。

食药局表示,基于用药安全的健康考量,药粧店的药品咨询、药物交付皆应由药师为之,不能由其他店员代替。若药品未经药师交付、民众的用药安全容易出现隐忧,即使指示用药和成药的药品安全性处方药高,但过量或不当服用仍可能危害健康。

店员卖药 违反药师法

对于目前多数药妆店由柜台店员卖药的情况,食药局已请各县市卫生局加强查核,确认是否确实由药师驻店管理,以及是否有非药事人员卖药之行为,若经查获,将分别以《药事法》及《药师法》,处以3至15万及6至30万元罚锾。

此外,食药局也提醒民众,到药粧店购卖药品时,应确认药事人员是否佩戴执业执照,买药前先咨询,以保障自身用药安全和健康权益。若发现药妆店或药局有非药事人员卖药的行为,可拨打免付费电话0800-285-000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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