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下架!知名泰国Mistine除毛膏...竟药品当化妆品卖
▲违规下架!知名泰国除毛膏...竟药品当化妆品卖!(图/记者赵于婷摄)
不少人喜欢购买国外美妆、保养产品,为确保产品的安全,卫福部食药署于106年1-3月受理各地方卫生局、检警调及关务署等单位送验,共计103件,其中21件不合格,不合格率16.2%。包括香皂、马油、防晒剂、粉饼、染发霜及除毛霜等。目前不合格产品都已下架并移请地方法院、法务部调查局、地方卫生局和海关调查侦办中。
本次抽验查获20件未依规定申请许可证的化妆品,包括10件防晒剂、4件染发剂、1件烫发剂、3件角质软化和预防面疱(含水杨酸成分)、1件预防面疱的硫成分及1件抗菌的Triclocarban成分。不合格产品包括「日本进口的马油、SILKA香皂、Asepso香皂、POND'S面霜、pixyUV粉饼」等。
食药署检验组黄守洁科长说明,根据《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不论是国内或国外含药化妆品,皆须向食药署申请查验登记,取得核准后才可上市。但上述产品皆未办理查验登记,其中「泰国Mistine除毛膏」包装标示有除毛成分及功效,更应依法应申请药品许可证,列为药品列管。
黄守洁表示,含药化妆品通常都有特殊功效,例如止汗、抗痘、染发剂,若没有经过查验登记,未经严格审查,担心消费者使用后会造成过敏等伤害,此外,化妆品不能宣称脱毛、除毛,若含有类似功效的,一定要经过药品查验管理。而泰国Mistine除毛膏标榜有除毛的成分(含硫醇乙酸钙),是透过化学反应让毛囊萎缩,却登记为化粧品,疑似未经许可输入药品。
黄守洁提醒,含药化粧品未事前申请核准者,依违反化粧品卫生管理条例第7条、第16条及依同条例第27条,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十五万元以下罚金;其妨害卫生物品也会没入销毁。另外,未经许可擅自输入药品,涉违反药事法第22条第1项第2款之规定,爰依同法第82条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一亿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