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买眼药水、保健食品最多12瓶「限自用」 食药署:转售最高罚200万

食品药物管理署提醒,出国旅游携带食品、药品、医材或特定用途化粧品入境,须遵守相关规定。(王家瑜摄)

民众携带医材入境时,符合特定项目且不超过规定数量时,可采便捷通关,不需申请专案核准。(食药署提供)

在国外购买防晒剂、染发剂、烫发剂、止汗制臭剂等特定用途化粧品,至多12瓶,合计不超过36瓶,海关得迳予放行,超过公告数量者由海关责令限期退运或销毁。(食药署提供)

疫情解封后,国人报复性旅游风潮增,食品药物管理署提醒,民众赴日本旅游风气盛行,经常携带维他命、眼药水等非处方用药返国,每种最多12瓶,合计以不超过36瓶为限,仅限自用、不可贩售,违者可处3万至200万元罚锾;­携带锭状、胶囊状保健食品亦有自用量上限,如贩售他人可处3万到300万元罚锾。

食药署食品组视察高毓言说明,输入食品原则上需要查验,但自行使用可于限量之下免查验,例如常见的保健食品(锭状、胶囊)每种至多12瓶,合计不超过36瓶,一般食品价值需在1000美元以下,且总重量在6公斤以内,且不得贩售;违规者涉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30条,可处3万到300万元罚锾。

食药署食品组副组长郑维智说明2种常见违规情境,一是国外携带食品回国后贩售,二是网路上购买国外进口食品后再转卖;110至111年共裁处474件,裁罚金额达871万元,其中金额最高的案例是民众在网路上贩售国外代购的维生素、胶原蛋白碇等保健食品,且同时以多身分于不同网站贩售,属于多次违规行为,遭开罚18万元。

民众携带药品入境也要注意!根据「入境旅客携带携带行李物品报验税放办法」限量规定,非处方药每种至多12瓶,合计不得超过36瓶;处方药方面,若未携带医师处方笺或证明文件,携带药量以2个月用量为限,有医师处方笺或证明文件者,则以6个月用量为限。

食药署药品组副组长吴明美指出,维他命、眼药水等非处方用药是民众经常携带入境的品项,提醒民众携带药品返国仅限自用,不可在网路或实体贩卖,违者可依《药事法》处3万到200万元罚锾;若海关发现携带入境数量过大,将移送司法机关侦办,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隐形眼镜、卫生棉条等医疗器材,携带入境亦须遵守相关规定。食药署医疗器材及化粧品组科长蔡文伟说明,特定项目且不超过规定数量时可便捷通关,不需申请专案核准,包括:OK绷60片、液体OK绷4条、医用棉棒200支、卫生套60个、卫生棉条120个、日抛隐形眼镜单一度数60片(以单一品牌及2种不同度数为限)、矫正镜片1副、医用口罩250片。

食药署医疗器材及化粧品组副组长钱嘉宏指出,近年有许多违规案例,大多是在网路上未取得国内许可证的医材,并提醒民众,便捷通关的医疗器材仅供个人使用,不得贩售、转让、转供他用,如有贩售情形,涉违反《医疗器材管理法》,可处3万至100万罚锾。

另外,在国外购买防晒剂、染发剂、烫发剂、止汗制臭剂等特定用途化粧品,至多12瓶,合计不超过36瓶,海关得迳予放行,超过公告数量者依《化粧品卫生安全管理法》由海关责令限期退运或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