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县查核网路环境用药广告 揪出15件无照贩售开罚

环保局到坊间市售环境用药查核,有无违法贩售。(花莲县环保局提供/王志伟花莲传真)

环保局提醒大家,遵守环境用药广告「3不」原则,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花莲县环保局提供/王志伟花莲传真)

网路电商平台购物或拍卖相当普遍,但民众因不熟悉法律规定容易触法,花莲县去年到这个月,查核76件在网路环境用药广告,追查发现有15件无照贩卖防蚊液、杀虫剂等环境用药,依据环境用药管理法第32条规定裁罚,累计开罚金额已达90万元,请民众要特别注意。

花莲县环保局表示,民众透过网路电商平台来购物或拍卖相当普遍,许多民众在不知法令情况下,将包括杀虫剂、防蚊挂片或防蚊液等环境用药上网贩卖或广告,经环保机关查获者最高可罚30万元罚锾,且依行政罚法规定,不得因不知法规而免除行政处罚责任,请民众一定要注意。

环保局说,天然物质不含化学药剂除虫或防虫产品,都必须经环保署审核通过,取得许可才是合法安全环境用药,未取得许可伪造环境用药,同样可处30万至150万元罚锾;若涉及贩售、转让或陈列可处3至15万元罚锾。

环保局指出,在网路合法刊登广告及贩卖环境用药商品,应遵循环境用药管理法相关规定,必须有环境用药贩卖业专业技术人员之合格证书,并向当地环保局申请核发「环境用药贩卖业许可执照」后,才可于网路上贩卖,环境用药能不用就尽量不用,应以整顿居家环境来代替环境用药,才是防治病媒蚊虫之本。

环保局提醒,可善用环保署建置的「环境用药许可证照查询系统」查询合法的环境用药;网页上也能查询环境防虫用天然物质的产品,以及合法的环境用药贩卖业及病媒防治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