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环境用药查核结果出炉 4件含禁用「灭蚁乐」依法可罚150万

灭蚁乐(Mirex)为联合国斯德哥尔摩公约禁用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我国也依「环境用药管理法」及「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公告为禁用成分。(环保署提供)

环保署今(30)日公布去年「环境用药查核计划结果整体合格率达98%,然而查获未经查验登记伪造环境用药12件,其中4件经检验含有环保署公告禁止含有成分且为斯德哥尔摩公约列管的持久性有机污染化学物质「灭蚁乐」(Mirex),依法可处新台币30万元至150万元罚锾。

环保署毒物及化学物质局表示,为保障消费者选用合法安全有效的环境用药,每年订定「环境用药查核计划」函请各地方政府环保局执行,109年环保机关查核环境用药广告、标示、伪药及抽验有效成分含量共计3万6107件,合格率98%,其中,环境用药广告8886件,违法网路广告274件,违法样态大多数是民众无照在电商通路平台网路贩售蚊液(喷雾)、防蚊挂片蟑螂蚂蚁药剂,标示查核2万6865件,不合格计268件;抽验129件环境用药有效成分含量,不合格2件。

此外,查获未经查验登记伪造环境用药12件,其中4件经检验含有环保署公告禁止含有成分且为斯德哥尔摩公约列管的持久性有机污染化学物质「灭蚁乐」,上述不合格商品均已依「环境用药管理法」裁处并要求限期下架改善,依「环境用药管理法第46条第1项」规定最高可处150万罚锾。

化学局指出,现今透过电商通路平台网路购物或拍卖相当便利,但若不是取得环境用药许可证照的业者,民众千万不要上网广告贩卖环境用药(包括杀虫剂、防蚊挂片或防蚊液等等),因为违规广告环境用药,一经查获将会被处新台币6万至30万元罚锾,化学局呼吁勿购买无环保署核准环署卫制」、「环署卫输」或「环卫药防虫」等字号的环境用药,

民众若想知道所选购的环境用药是否经过合法登记,可至环保署化学局建置的「环境用药许可证及病媒防治业网路查询系统」( https://mdc.epa.gov.tw/PublicInfo ),输入产品名称或许可证字号查询即可,也可查询合法的病媒防治业及环境用药贩卖业。如果想了解安全用药知识或查询不合格环境用药商品资讯,欢迎至「环境用药安全使用宣导网站」( https://topic.epa.gov.tw/evsu/mp-8.html )浏览。

化学局呼吁,环境用药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少用,以环境整顿代替环境用药,才是防虫治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