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署公布2019环药查核结果 152件违法
民众无照于电商平台广告贩卖环境用药等,将依「环境用药管理办法32条」可处新台币6万至30万元罚锾。(本报资料照)
环保署今(11)日公布2019年环境用药查核成果,其中违法网路广告152件,处分金额共新台币469万元整,强调网路广告业者要取得环境用药贩卖业许可执照才可刊登广告,避免受罚,也保障消费者权益。
毒物及化学局危害控制组组长卢柏州表示,环保署化学局为保障消费者选用合法安全有效的环境用药,每年订定「环境用药查核计划」函请各地方政府环保局执行,2019年环保机关查核环境用药广告、标示、伪药及抽验有效成分含量共计3万7247件,合格率99%,其中环境用药广告9409件,违法网路广告152件,处分金额共469万元。
卢柏州指出,违法样态大多数是民众无照在电商通路平台广告贩售日本进口的防蚊挂片,标示查核2万7379件,不合格计290件,另外进行137件环境用药有效成分含量抽验,均为合格。
卢柏州说,民众无照于电商平台广告贩卖国外进口的防蚊挂片,依「环境用药管理办法32条」可处新台币6万至30万元罚锾。为避免民众不谙规定而触法受罚,环保署化学局将持续与网路电商平台合作,加强法规宣导及网站巡检,
另外本次查获未经查验登记伪造环境用药32件,其中10件经检验含有环保署公告禁止含有成分且为斯德哥尔摩公约列管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化学物质「灭蚁乐」,上述不合格商品均已依环境用药管理法裁处并要求限期下架改善。
毒物及化学局提醒,只有合法环境用药业者才能广告合法环境用药,除了环境用药产品须有环保署核准的「环署卫制字第○○○○号」、「环署卫输字第○○○○号」或「环卫药防虫字第○○○号」等字号以外,广告者亦须取得环境用药贩卖业许可执照「环药贩卖字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