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塘工业区工业港环评审查 环保人士告环保署结果出炉

桃园海岸生态保育协会理事长叶斯桂等人,不满环保署5年前针对观塘工业区工业港作成的环评审查报告等4项行政处分,打行政官司,最高行政法院驳回上诉。图为藻礁区。(本报资料照片)

桃园海岸生态保育协会理事长叶斯桂等人,不满环保署5年前针对观塘工业区工业港作成的环评审查报告等4项行政处分,打行政官司,最高行政法院驳回上诉,认定环保署的审查报告于法并无不合,驳回叶的的诉讼确定。

环保署在2018年10月23日审查通过观塘工业区工业专用港环境影响说明书「环境现况差异分析及对策检讨报告」、「环境影响差异分析报告」、及中油的观塘工业区开发计划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等报告的4项处分,叶斯桂等人不服提起诉讼,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驳回后,提上诉。

最高行政法院认为,本案已经就目前环境因素及可能造成之环境影响,退缩调整开发行为,除已避开现况调查发现有壳状珊瑚藻覆盖及柴山多杯孔珊瑚分布区域,并整体降低港湾开发对沿岸流海水自然交换等水体物理和化学因子之影响程度。

合议庭指出,环保署的处分也检讨研提生态保护减轻对策,得以预防及减轻后续开发之环境影响程度,再衡酌经济部所提上位政策及开发必要性等社会及经济面,作成的决议于法并无不合,判决叶等人败诉。